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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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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众合至信 众合至信 4月1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充分发挥技术创新项目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山东省经信委组织了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重点
  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以下四个方面:
  1、支持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突出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的技术研发;
2、支持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突出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国家和省发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项目;
3、支持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围绕落实“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规划,突出区域产业特色,依据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条,攻克核心技术,提升创新水平,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4、支持创新平台、研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研发项目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1、报送方式。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sdeic.gov.cn/)“服务平台”子栏或山东省产学研网上合作对接平台(www.sdzcxy.gov.cn),点击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表》和《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开始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网上申报培训材料。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单位(包括省属企业集团)对所辖企业提交的《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需为PDF格式)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通过网上系统上报省经信委。
       2、申报时间。每季度首月1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期10个工作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各市经信委于申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前将申报文件及申报企业名单以PDF格式报省经信委科技处。
       3、计划下达。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评审,评审期10个工作日,省经信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项目计划,通过省经信委网站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
三、项目管理和调度
      1、省经信委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日起组织开展已列入计划项目的调度工作,调度期10个工作日。各市地经信部门和省主管部门进行调度管理,并按期审核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按计划要求,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情况,完成有关统计、调度要求,并促其达到目标。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参与调度,并汇报项目实施进度。省经信委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承担单位及时查看反馈信息,并对退回的调度表进行完善修改,3个工作日内重新上报。
      2、各市地经信部门及时将本地区列入本批次计划的项目及时送当地财政和税务部门,并加强与财税等部门的沟通,指导企业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积极落实有关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四、其他要求
  1、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单位(包括省属企业集团)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本辖区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每个季度的申报和调度工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认真遵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按时上报。
  2、省经信委将把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作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优先列入省及国家技术创新专项工作支持范畴。
  3、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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